
目前,投资者可以通过银期转账系统、网上银行系统和在银行柜台电汇等方式进行资金划转。为方便投资者划转资金,提高工作效率,特编制本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 通过银期转账方式划转资金一、银期转账系统介绍
银期转账系统是银行和期货公司合作推出的资金汇划系统。期货投资者与期货公司和银行签订协议,将期货投资者的银行转账账户和期货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关联,实现资金在两个账户之间定向划转。
使用银期转账最大的优越性在于实现足不出户资金瞬间到账,只要一个电话或网上的一个指令,投资者就可以方便地将资金在投资者银行转账账户和期货公司银行活期账户之间调拨。
二、可以办理银期转账的银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可以办理期货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五家银行,以上银行已经推出了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
为方便全国范围内投资者的资金划转,鲁证期货已经与上述五家银行合作,开通了银期转账服务。投资者可以自愿选择一家银行办理银期转账业务。
三、银期转账流程图例及注意事项
(一)投资者在鲁证期货开立期货资金账户,设置六位数字的期货资金密码。
(二)据实填写相应银行的《银期转账协议书》。如办理工商银行的银期转账业务,还需要填写《银期转账开户申请表》。
(三)银期转账开户业务必须在期货行情开盘时间办理,即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四)个人投资者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借记卡、《银期转账协议书》、《期货经纪合同》。
机构投资者授权委托人需要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银期转账协议书》、《期货经纪合同》。
(五)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持上述资料在银行柜台办理开户。
机构投资者目前可在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在开户行办理银期转账业务。
(六)投资者在银行办理开户业务时,需要提示银行的工作人员正确输入鲁证期货代码,以方便其快速办理业务。鲁证期货在建行的代码是“088202”,在农行代码是“01190000”,在工行的代码是“11090000”,在交行的代码是“000081”,在中行的代码是“00000119”。
四、银期转账出入金注意事项(一)额度限制
投资者办理出金(由期货资金账户转入银行账户)时,每日出金次数不得超过5次,投资者只能划转可用资金的80%,且当日转出资金累计不超过50万元。如确实需要超过额度,请直接与鲁证期货结算部联系。联系人:张女士/梅先生:0531-86102420或86113017。
(二)转账时间
各银行的银期系统转账时间略有差别,请投资者在系统开启时间进行操作。农行银期转账时间为8:45-15:30,其它行银期转账时间均为8:30-15:30
(三)转账方式
使用银期系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 “网上交易系统”、电话银行等渠道进行转账操作。下面重点介绍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划转资金的流程:
1、输入资金账号和交易密码,登录系统,界面如下:

2、选择“转账F10”,进入银期转账界面:

3、输入资金密码后,按“回车”键,进入下图(在转账前先进行资金密码验证,验证通过后才能进行后续操作):

选择“转账银行”,投资者选择开通银期转账的银行;选择“转账类型”,(01为银转期,02为期转银,03查银行余额);输入“银行密码”(温馨提示:您的银行卡密码);输入“转账金额”(温馨提示:您的银行卡中至少保留1元);点击“确认”,根据您的操作,实现资金在期货资金账户和银行账户间划转。
4、修改密码:选择密码F12,进入下图的银期转账界面:

一、非银期转账方式介绍
使用非银期转账方式划转资金,是指使用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等资金划转渠道,将资金在投资者活期存款账户和我公司银行账户之间进行划转。
使用非银期转账方式划转资金,无法自动对应到投资者的期货资金账户,需要鲁证期货人工确认后,追加或清退投资者期货资金账户资金。
二、通过非银期转账方式入金流程(银行转期货)(一)入金流程图例

(二)银行汇款单据图例

注:该单据按照建行电汇单据制作,仅供投资者参考。电汇时请在银行索取电汇单据。
为保证资金及时到账,电汇时请选择“加急”业务。
三、通过非银期转账方式出金流程(期货转银行)期货)(一)出金流程图例

(二)出金单填写图例

(一)投资者必须在建行、农行、工行、交行、中行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该银行账户必须在鲁证期货登记后,才能作为资金划转账户。
(二)投资者变更或增加结算账户时,自然人客户须携带身份证,法人客户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须由合同书中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填写《变更/增加结算账户申请表》(附件一),由客户签字盖章确认后交由中间介绍业务营业部,由其业务人员将原件传真至鲁证期货办理变更手续。
(三)入金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划转资金时必须同行划转,例如投资者如在建行开立银行账户,必须将资金划入鲁证期货的建行账户。
2、投资者注意提示银行柜台人员以转账的方式划转资金。否则银行柜台人员可能会采用先取款,然后电汇现金的方式,此种方式因不符合监管规定,鲁证期货将予以退回。
3、请投资者划转资金后,及时电话通知鲁证期货计划财务部,以便鲁证期货及时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及时加入客户的期货资金账户。计划财务部电话0531-86114256/86910569,联系人:魏女士。
(四)出金注意事项
1、《出金申请单》(附件二)必须由投资者本人或合同中约定的“资金调拨人”填写,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合同约定的预留印鉴。请投资者将《出金申请单》原件寄送鲁证期货结算部或亲临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531-86102420/86113017,邮寄地址:济南市顺河街176号商行大厦22层,联系人:张女士、梅先生。
2、请全面、准确填写“开户行名称”,否则接收不到鲁证期货汇款。准确的“开户行名称”格式为:**行**市**分理处、分行或储蓄所(例:农行济南市经四纬二分理处)。
3、出金额度如超过200万元,请提前一天联系鲁证期货结算部。咨询电话:0531-86102420/86113017,联系人:张女士、梅先生。
附件一:



